关于喀左宏金铸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005129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0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1324执1296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喀左宏金铸件有限公司所有的高炉生产线予以查封。

二、上述设备查封期限为2年。(查封期限自2022年10月14日起至2024年10月13日止,查封物以涉案标的178143.00元、利息及相关费用为限)。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图片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