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浔润木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8606280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5月21日收到的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浙0503民初28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立即查封被执行人湖州浔润木业有限公司豪德智能激光封边机(型号S280,出厂编号010024040206)一台。

二、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立即查封被执行人湖州浔润木业有限公司六面钻数控钻孔中心(型号HB621CGXF,出厂编号080123100042)一台。

三、查封期限为一年,自2026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6日止。查封期间对查封财产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出租等,不得设定其他权利负担。

查封由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