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1013328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6月22日收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宁0106执328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查封或冻结被执行人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名下电厂车间、硅锰合金车间、中碳锰铁车间的生产设备(详见抵押合同清单)。
二、查封(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4年6月20日至2027年6月20日)。
查封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合同清单
202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