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辽县三龙空心砖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3610007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7月16日收到的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吉0193执恢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长春新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长春新区人民法院(2018)吉0193执恢76-1号执行裁定书查封的被执行人东辽县三龙空心砖厂所有的空心砖切条机一台、砌运机一台、搅拌机一台、粉碎机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贰年,2023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2日止。

查封由长春新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