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南辰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4801003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2月18日收到的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通执字第3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南辰钢铁有限公司所有的1#2#两条镀锌设备生产线(详见天津南辰钢铁有限公司1#2#设备生产线台账)。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6年1月27日起至2028年1月26日止。
查封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