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州国威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7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103执恢4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青州国威建材有限公司名下的设备,120设备一台、90设备2台、搅拌车辆5辆、装载机2台、地磅1台、实验设备1组。原查封案号为(2016)鲁0103执630号

二、查封期限三年,(2022年7月4日起2025年7月3日止)。

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其他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