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蓝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6407134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16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1102执134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山东蓝鳌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设备一宗予以查封(详见清单,机器设备查封明细表)。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许可,不得买卖、租赁、转让等。
二、查封期限自2024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