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2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7民初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潍坊乐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在登记编号为:37072020029757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全部抵押物(详见37072020029757号动产抵押登记书)。
二、查封(冻结)期限三年,自2021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18日。
查封由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