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南华阳炭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3月1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1执11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济南华阳炭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阴县孔村镇太平庄村的机器设备(详见动产抵押登记书,登记编号:37012019007524)。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1年2月22日起至2023年2月21日止。

三、查封期限内不予办理上述财产的买卖、抵押、过户、转让等异动手续。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