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兴酒业(湖北)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71007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7日收到的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鄂1083执76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公示查封担保人中兴酒业(湖北)有限公司名下动产[基酒共167.3吨]。

二、查封期限:自2025年4月27日至2027年4月26日。

三、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公示查封担保人中兴酒业(湖北)有限公司名下动产[成品酒若干,具体以查封(扣押)财产清单为准]。

四、查封期限:自2025年5月12日至2027年5月11日。

查封由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