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9603188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17日收到的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渝05执1882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秀山县嘉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位于秀山县龙池镇白庄村白家庄组工业厂区内的22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10月9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止。
查封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