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圣昊农科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16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冀02执1494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圣昊农科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电力变压器等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 自2022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21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