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9501006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25日收到的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503执65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沈阳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X射线检查系统(瑞示安检系统),产品编号15040031,型号RScan10080一台和被执行人沈阳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车型CPD20,出厂编号050201H9856,制造许可证号TS2510341-2016车一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3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19日止)。
查封由本溪市溪湖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