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407040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4日收到的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黔04执402号之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安顺黄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03220385709)管理的沿德高速3组6座加油站(沿德高速官舟服务区一号、二号加油站;德江北服务区一号、二号加油站;新合朋服务区一号、二号加油站)的经营权及收益权。

二、冻结期限为三年,即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7年11月28日止。

冻结由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