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申达钢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9119202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2日收到的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104执20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查封属于被执行人唐山市申达钢铁有限公司所有,抵押权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的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13022019004248)。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9月21日至2024年9月20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清单
注:编号为1302201900424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