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荆山锦茶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2日收到的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鄂01执恢97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湖北荆山锦茶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该公司厂区258台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被执行人湖北荆山锦茶业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明细表》)。
二、在查封期间,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2月8日起至2023年12月7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