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国美三星电器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1408037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6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802执3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营口国美三星电器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60万元或等额财产。

二、查封期限2023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5日。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