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联立铜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805002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辽07执25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沈阳联立铜业有限公司所有的82台(套)设备(详见执行裁定书附表)。

二、期限二年,自2025年4月17日起至2027年4月16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执行裁定书附表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