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庆云红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615115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20日收到的庆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鲁1423执115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庆云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庆云红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庆云红云文化科技有限公司院内西南角变压器两台(型号为:S11-M-800KVA-DY)。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3月12日起至2026年3月11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过户、抵押、转移、赠与等。

查封由庆云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