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鱼台芳丽针织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101002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18日收到的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827执恢2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鱼台芳丽针织品有限公司所有的国盛电脑横编机,规格CSJX-1-52(港机®)数量21台。(详见明细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01月15日至2027年01月14日)。
查封由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清单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