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钟祥市天竑塑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1304031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1日收到的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鄂08执31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登记在被执行人钟祥市天竑塑业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型号为拉丝机(180)1台、收丝机(440)1台、彩印机(6色)1台、复膜机(1米双膜SJ-FMZ)1台、造粒机(160)1台、供料机(30Kg)1台、圆织机(变频750)28台、自动切袋机(1米高速)2台、手动切袋机(1米)1台、打底机(120)1台、缝纫机(超声波)21台、拌料机(200)1台、印刷机(3+1)1台、切缝印一体机(140)2台、彩折边机(立式)1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7年11月2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