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奉禾中医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250210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7月10日收到的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辽0124执717号、(2025)辽0124执856号、(2025)辽0124执909号、(2025)辽0124执922号、(2025)辽0124执952号、(2025)辽0124执10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沈阳奉禾中医院有限公司所有的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型号:D3-CRP)、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型号:EXC40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型号:MQ60 proB)、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型号:FS-301)、全自动凝血分析仪(型号:TSA8000)、彩色多普勒起声系统(型号:DC-N3S)、超声经颅多普勒血流分析仪(型号:EMS-9EA)、NeuViz 16 Classic型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一套(出厂编号:N16C191051E)、F99-ICT型医用诊断X射线机DR设备(出厂编号:002018349126)。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7月8日起至2027年7月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