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江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4日收到的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鄂宜昌中执字第 00083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湖北江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及部分已生产完成但未组装的生产线[详见鄂赛评报字(2014)068号资产评估报告和关于湖北江重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资产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3月16日至2024年3月15日。
查封由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