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市新润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3日收到的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冀0435执1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邯郸市新润纺织有限公司自动落纱机7台、工业区5000纱锭,506细纱机70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1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转让、抵押、过户等设立权利负担的手续。
查封由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