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邯郸鸿盛贸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301071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13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冀0491执711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执行人邯郸鸿盛贸易有限公司在华瑞(邯郸)铸管有限公司享有的到期债权1300万元相应价值的财产(附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
三、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12日。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