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和县冀蒙天然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2350807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1月30日收到的兴和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内0924执7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兴和县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兴和县冀蒙天然气供应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LNG/L-CNG加气站设备、CNG压缩机、60m³立式储罐、LNG单泵撬、高压柱塞泵撬、主管网等主体设备和附属设备继续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11月25日起至2027年11月24日止。
查封由兴和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