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艾科路铝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3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103执60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浙江艾科路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DHTP轮毂专用压铸成型机一台(3#),型号:DHTP-4000。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3月30日至2025年3月29日。查封期间,上述财产不得办理转移、变卖、隐藏、损毁、抵押等一切手续。

原查封案号:(2019)津0116财保27、28、29、30号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