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阴阿尔法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700503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9月5日收到的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苏02民初3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江阴阿尔法石油化工码头有限公司拥有物权的,抵押合同BOCJY-D064(2021)-288074、BOCJY-D064(2023)-284043项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5年9月3日起至2027年9月2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买卖、转让、过户手续等。
查封由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