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绿源配售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0606393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30日收到的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辽0802民初39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查封辽宁绿源配售电有限公司的动产,共计七套(明细附后)。

二、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10月18日起至2025年10月1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