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独山县晶宝绣花贸易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2月8日收到的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黔2726执9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对独山县晶宝绣花贸易有限公司机器设备予以查封(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即自2021年1月14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止。

查封由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公告附件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