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2月19日收到的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鲁0403民初12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青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枣高市监抵登字(2018)第1号。查封期间停止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1年1月7日起至2024年1月6日止。

查封由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