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8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1执保1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保全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忠旺集团厂区-铝材库房-1号厂房内的燃气辐射采暖设备(设备)。

二、上述动产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3月9日起至2024年3月9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