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遂宁天兆猪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6408209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15日收到的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浙0102民初20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遂宁天兆猪业有限公司名下租赁财产,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编号为:13693545001636732224(详见清单),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变更登记编号为:13693545003102749159、13693545003411773899(详见清单),前述租赁财产在查封期间禁止转让、注销、变更、许可他人使用及办理质押登记。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5年4月11日至2027年4月10日。

查封由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