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市清河区北淇饮料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2月9日收到的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1204执5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铁岭市清河区北淇饮料厂的机械设备:灌装机2台(碳酸机、纯净水机各一台)、套标机1套、封包机1台、吹瓶机l台、水处理设备1套、口杯机1台、制冷机1台、气泵3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月19日起至2023年1月18日止。
查封由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