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营市河口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13日收到的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03执116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东营市河口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油罐:400立方米*36个、500立方米*36个、900立方米*34个、1000立方米*38个、2500立方米*36个。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4年5月11日。
查封由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