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宁东欣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0110023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30日收到的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京04执恢23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解除对宁夏宁东欣润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镇永利村狼南公路北侧的发电机器设备及相关辅助设施的查封措施(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该解除查封由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