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奥洁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1501004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月24日收到的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冀09执恢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北奥洁新能源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河北省青县金牛镇该公司厂区内的生产线、机器设备、电力设施等【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间不得擅自处分、转让、抵押、出租或设定其他有碍执行的权利负担。
三、继续查封期限为二年,自二0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至二0二七年一月二十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