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洁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5514309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9月11日收到的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102执3097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山东洁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登记编号为:37112020023715、37112019009841、(日开工商)抵登字[2018]0007号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8月30日起至2024年8月29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37112020023715、37112019009841、(日开工商)抵登字[2018]0007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