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龙丰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404004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14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出具的“(2021)黑81执41号之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解除对被执行人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龙丰米业有限公司的机械设备、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第四项)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抵押财产清单第四项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