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鑫金汇不锈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9609099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4日收到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浙0105执保99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查封河南鑫金汇不锈钢有限公司(曾用名河南鑫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82776509031Y)的租赁财产,位于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鑫金汇厂区新炼钢车间的资产及附属物(详见租赁物清单),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初始登记编号为:24027739003024913059(详见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前述租赁财产在查封期间禁止转让、注销、变更、许可他人使用及办理质押。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止。
查封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