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县云日升炉料加工厂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18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1324财保6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喀左县云日升炉料加工厂所有的烘干铁桶一个(价值10900元的部分)。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1年12月02日起至2023年12月01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