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营口旭丰爆破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9305085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10月28日收到的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0882执恢85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营口旭丰爆破有限公司名下登记证明编号:15272708001827063573的抵押财产(钙石130000吨)。

二、查封期限二年,从2026年10月24日起至2028年10月23日止。

查封由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