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华原玻璃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50623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10日收到的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川1024执2384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续行查封四川华原玻璃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位于威远县严陵镇凤凰大道666号1幢的池窖铂铑合金漏板91828.39克,其中铂金82815.30克,铑粉9013.09克。动产抵押登记编号:内工商威抵(2018)第0055号。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10月9日至2026年10月8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内工商威抵(2018)第0055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