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昌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208002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25日收到的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莱中执字第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昌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机器设备一宗(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4月23日起至2027年4月23日止。

查封由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