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森萍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1704028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2月6日收到的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赣03执277、278、282、283、284、288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江西森萍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共计718套(台),详见附件。

二、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为两年,从2024年7月12日起至2026年7月11日止。

查封由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