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滦平晶润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5714000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30日收到的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8执保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被申请人滦平晶润科技有限公司被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全查封的所有发电设备予以公示(设备信息详见附件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5年3月29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