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西营海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26日收到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兵08执恢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新疆西营海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清单)。
二、查封期限二年,自2022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0日止。
查封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