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晋汇南白水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35099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3月2日收到的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并执字第195-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山西晋汇南白水泥有限公司持有的他项权证号为并工商阳合字(2012)007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实物资产。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自2023年2月27日起至2026年2月26日止。

查封由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并工商阳合字(2012)00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