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鼎昌药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3302029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2月28日收到的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焦执字第002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河南鼎昌药业有限公司名下抵押机器设备(详见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
二、期限两年,自2026年2月27日起至2028年2月26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