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金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中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1710085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8日收到的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1122执85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查封辽宁金碧科创集团有限公司、辽宁中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中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上3家公司机械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6年7月8日至2028年7月7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盘山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